一.招标条件 1、工程名称:凤阳县板桥镇水平村美好乡村建设工程污水处理厂项目 2、项目审批、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:凤阳县发改委 3、招标人:凤阳县板桥镇人民政府 4、资金来源:财政资金 二.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、工程实施地点:凤阳县板桥镇水平村。 2、建设规模:日处理污水200T,总投资约95万元。 3、工程款付款方式:当工程完成并竣工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价的70%,审计完成后付至最终决算审计价的95%,余款在运行(1年)后30日内付清尾款(无息)。 4、计划工期:不高于 60日历日(自开工至竣工备案) 5、招标设计、施工范围:污水处理厂的工艺选择,污水处理厂各单元的构筑物设计及施工,设备采购、安装及调试,仪器仪表、自控等专业的设计、采购、施工,2年期的设备保修及培训等工程。须配套建设符合本工程实际要求的管理用房、配套绿化、宣传牌及防护工程,排放标准为处理后的出水须达到《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GB18918-2002)一级B标准。 三.投标人资格要求 1、投标人资质要求: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同时具备环境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环境污染治理总承包(即环境工程施工)丙级及以上(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)资质; 2、项目负责人要求:具备环境工程师或市政公用工程(或机电安装工程)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; 3、自2012年10月--2014年10月以来承担过100T(含)以上的污水处理厂设计施工一体化项目; 4、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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